![]() |
|
|||
本報訊(記者謝鑫名實習生顏超)查到酒駕不稀罕,酒駕、無證也有見,要是酒駕、無證再套牌,連民警也蠻吃驚的。勝利南警務站就辦了一起這樣的案子。
3月7日零點20分,勝利南警務站副主任洪敦尚帶領民警路面盤查,突然發現107國道由南向北駛來一輛輕型貨車。離檢查點50米時,司機察覺到交警正盤查車輛,遂將車輛行至路邊準備伺機逃脫。
經驗豐富的洪敦尚帶領民警和協管員迅速控制該車。檢查司機證件時,對方支支吾吾,滿嘴酒氣,無任何證件。經酒精呼吸測試,體內酒精含量達到67mg/100ml,已屬酒後駕駛。
經查,該司機姓王,現年47歲,鹿泉市寺家莊鎮人。當晚王某喝了酒,懷揣僥倖心理,沒想到還是被民警查住了。
民警進一步覈查,該車信息顯示爲註銷,而且車型、車架號、發動機號與查扣車輛均不符。通過詢問和檢查車內物品,發現該車爲套牌車。在事實面前,王某稱其車輛從朋友處購買,現車牌爲原車所帶,他知道這是套牌車。民警們依法對王某無證、酒後、駕駛套牌車的交通違法行爲作出了處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