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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席鋒宇
3月9日星期五晴
跑兩會辛苦是所有上會記者的感嘆。腰痠腿疼腳抽筋,人困眼澀腦發脹。
今天,我的這份辛苦感被一份提案一掃而光———祁德川委員建議國家儘快立法保護記者的合法權利。他說,應該站在保障公衆知情權和輿論監督權的高度來審視記者採訪權利。這不由得讓記者想起採訪李漢宇委員時,他也提到類似觀點。看到這樣的建議,我的心中充滿暖意。原來,我們也是委員們關注的對象呢。
“防火防盜防記者”的說法,曾在社會上流傳。包括我自己在內,許多記者早已在被拒絕採訪中鍛造出強大的內心和超厚的臉皮。但是,也就是在被拒絕中,我們學會了堅持。一次不行,就兩次;電話不接,就蹲守;會場不行,就飯廳。想起自己當年還曾有過和性別極不相稱的“不雅”行爲———在衛生間門口堵男代表。
我很能理解許多代表委員不願多談的心思,因爲對有些媒體和記者他們不信任,原意被曲解是小事,引起公衆情緒波動和不良連鎖反應是大事。我想,記者在追求新聞價值的同時,也應該有一個基本的底線要遵守,就是要準確、全面、客觀地表達被採訪者的意見。
尊重別人,別人會對你更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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