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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9日訊記者劉百軍“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六年來,成效不佳,主要原因是至今國家層面尚無控制菸草危害的法律。”農工民主黨福建省副主委、省婦幼保健院院長施作霖代表今天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建議,制定菸草危害預防控制法或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法。
施作霖說,目前我國4個直轄市和幾乎所有省會城市均曾有過公共場所禁止吸菸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可是這些法規或規章,多數制定於《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生效之前,其範圍遠未囊括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因此不能有效地保護人們免受菸草煙霧危害。
“近年來,控煙呼聲不斷增多。據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在北京、上海、廣州、長沙、鄭州、銀川和瀋陽的調查顯示,90%以上同意在公共交通工具、學校和醫院禁止吸菸;超過80%同意在會議室和工作場所禁止吸菸;接近50%的吸菸者同意在餐廳和酒吧禁菸。”施作霖說。
“應儘快制定菸草危害預防控制法,或先制定公共場所禁止吸菸法,保護公民在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不受二手菸危害。”施作霖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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