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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劉克崮(代表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
針對收入分配領域出現的結構性失衡,建議加快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調節國民收入分配結構。應降低間接稅比重,提高住戶部門佔比;應提高直接稅比重,縮小居民收入差距,堅持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方向,擴大個人所得稅覆蓋面,拉大稅率級次間距;穩定並適度降低企業部門佔比,強化資源超額收益稅,提高壟斷性國有企業的利潤上繳水平,降低准入門檻;加快地方稅體系建設,優化轉移支付制度,完善分稅制;加強全國和各部門信息系統建設,逐步覆蓋全部個人、企業,實行信息共享;提高基層政府基本公共服務能力。
警惕金融創新不足風險
楊凱生(經濟界)
我國的金融創新還不足,資本市場發育水平還不高,企業融資工具還太少。
爲此建議:積極拓寬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解決企業發債由多個部門多頭審批、多頭監管的問題,擴大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允許銀行貸款實行證券化。通過證券化讓銀行貸款可以轉讓,可以交易,從而使銀行的資產總量不再無限增長並進而具有可持續的信貸投放能力。同時,切實加強對金融創新活動的監管,有效防範濫用金融創新這一概念可能帶來的風險,高度警惕停止創新、延緩創新可能帶來的風險。
加快資源型地區轉型
張維慶(代表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資源型地區爲國家經濟建設作出了巨大犧牲和貢獻,也陷入了因資源而興、因資源而困的“資源詛咒”怪圈,轉型發展面臨諸多問題和困難。比如對資源型產業高度依賴,產業發展極不平衡;外延擴張,粗放發展,過度開採;體制機制不活,發展動力不足;民生欠賬多等。
爲此建議:進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破除體制性、機制性障礙;促進區域融合,合理制定規劃;國家應實行適應資源型經濟轉型的財稅政策;國家應賦予資源型省份一定的金融創新先行先試權。
防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楊先明(民建)
我國地方政府債務規模膨脹及風險生成,直接表現爲地方財政收支存在缺口,而缺乏法律監管和制度約束是重要原因。爲此建議:建立各級地方政府基本財力保障機制,從體制上消除地方政府盲目舉債的條件。構建降低地方政府債務責任轉移預期的行爲控制機制,削弱地方政府舉債動機。完善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決策機制。加強對地方政府債務的管理,防範債務風險的發生。要建立長期、中期和短期的債務償還準備金制度,明確償債責任主體和資金來源,防止償債資金鍊斷裂而形成債務風險。
發揮市場配置基礎作用
宋曉梧(特邀)
調整經濟結構,轉變增長模式,尤其需要界定政府和市場界限,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當前可先從四方面入手:首先,建立統一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系,建議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公共設施基本完備作爲衡量省、市、區是否協調發展的主要指標;明確劃分各級政府事權財權,落實與之相匹配的財力;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制度保證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大力發展和規範社會組織,形成靈活的社會自協調機制,有效平衡不同社會羣體的利益。
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馬培華(代表民建中央)
我國現代服務業發展,存在政府管理缺位和多頭管理並存、服務業現有稅制存在重複徵稅和稅負過重等諸多瓶頸。
爲此建議:加強整體部署,完善發展環境;推進服務業稅制改革,加快結構性減稅進程;優化金融政策。通過建立發展基金、資本金注入、融資擔保、無償資助和貼息等多種方式帶動社會投資;完善市場機制。進一步消除體制障礙,加大開放力度;注重人力資源開發利用;提升創新能力,在關鍵領域取得突破性進展。
推動股市健康發展
馮培恩(九三學社)
股市是公民投資理財的重要選擇。只有通過改革克服制度缺陷,才能從根本上推進股市的健康發展。深化制度改革,股市就能促進經濟與民生的良性互動,併成爲實現中央決策、增加公民財產性收入的有效途徑。
爲此建議:強制實行現金分紅,吸引股民長期投資。實施嚴厲退市制度,優化股市資源配置。從嚴約束高管辭職,阻止上市套現行爲。強化證券民事賠償,保護股民利益。改革股市審批制度,遏制股市腐敗行爲。發展有限合夥企業,提升上市公司質量。
打造“走出去”戰略平臺
陳經緯(全國工商聯)
中國企業“走出去”仍處於“初級階段”,把香港作爲戰略平臺,必將爲加快實施“走出去”戰略開拓一片廣闊天地,建議中央政府及相關部門加快推動內地和香港企業聯手“走出去”:積極創新對外投資、併購的方式,鼓勵國企、民企與香港企業合作,以香港註冊成立的港資公司向海外投資併購;加快將香港建設成爲最主要的人民幣離岸中心,助推人民幣國際化;加強高端產業和優勢產業領域對外投資,鼓勵企業在境外開展高端技術研發等。
助小微企業“謀發展”
吳一堅(代表全國工商聯)
當前,小微企業面臨發展難關,各方要齊心協力、統籌謀劃,打贏小微企業“保生存、謀發展”這場硬仗。首先,政府要以減稅爲基點,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把小微企業作爲結構性減免稅的主要對象,長期堅持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其次,大企業要以產業鏈爲紐帶,發揮龍頭帶動作用,將幫扶小微企業作爲自身持續發展的重要前提和履行社會責任的重要內容;再次,小微企業要以創新爲支撐,切實提高自身素質,以市場壓力爲發展動力,自覺強化技術、管理和商業模式創新,淘汰落後產能,走“專、精、特、新”的發展道路。
破解中小製造企業困境
胡成中(經濟界)
近年來,原材料價格持續上升,用工荒日趨嚴重,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突出,企業生產成本越來越高。面對困境,中小製造企業的根本出路在於自強自立,同時,政府及相關部門也要採取有力措施,優化企業的生存環境。
爲此建議:金融機構“放水養魚”,與企業共進退,降低貸款利率,控制上浮空間;政府轉變職能,變管理爲服務;大力減稅清費,爲製造企業減負;打破行業壟斷,開放民營銀行,拓寬製造企業的產業發展空間,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渠道。
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蔡繼明(民進)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糧食安全又是國家安全、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爲此建議:積極推進城市化進程,實現農地適度規模經營。深化農地制度改革,加快農業產業化和現代化步伐。儘快制定鼓勵農地流轉的政策和農地退出機制,實現土地在城鄉之間以及農業內部的有效配置。建立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長效機制。建議對新增建設用地徵收耕地佔用稅,由此形成國家耕地保護基金,同時加快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使其財政收入和水平逐步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重視草原生態建設
伏來旺(代表全國政協民族和
宗教委員會、內蒙古自治區政協)
“三牧”即牧業、牧區、牧民。在工業化、城鎮化進程中,國家高度重視“三農”,對“三牧”一度有所忽略。建議:政府要加強教育引導,切忌一刀切和強迫命令。要充分認識草原生態對我國環境安全的重大作用,切實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關係。要協調好開發企業與當地牧民的利益關係。國家要在“兩化”帶“三牧”方面進行頂層設計,並要有法律保障。建議開徵“草原礦產資源補償費”,設立“草原保護補償資金”,開徵一般環境稅及補償性的污染排放稅,用於草原生態建設。
推進工業轉型升級
李毅中(經濟界)
加快工業轉型升級,關鍵要處理好以下問題:科學合理確定發展速度。適度放緩增速,把更多的精力放到淘汰落後、節能減排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上來;加快產業結構、區域結構和組織結構調整。做好產業佈局,有序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新增長點;大力推進技術改造,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投向實體經濟;充分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大型骨幹企業和中小微型企業都要找準市場定位,集中精力提高綜合競爭力,優勢互補、協調發展。
加強監管土地出讓收入
盧步東(民建)
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缺乏有效監督,導致使用隨意性大,腐敗案件屢見不鮮。政府應採取措施,防止這種危害的擴大和延伸。爲此建議:對近5年或10年的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進行審計。切實劃分各級政府事權,建議按照建立公共財政框架的基本要求,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在法律上系統規定土地出讓收入的使用途徑。要求省級政府加強對土地出讓收入的監管,確保在陽光下運行。預收70年土地出讓收益,要及早制止寅吃卯糧的狀況。
積極實施邊境扶貧開發
焦家良(農業界)
邊境地區的貧困縣佔全國貧困縣總數的1/3。應該進一步解決我國邊境地區的貧困問題。
建議國家設定明確的期限,着力解決邊境少數民族地區的絕對貧困問題;通過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改善邊境地區人民的生產生活條件;通過產業發展打造邊境少數民族脫貧致富示範區。在有發展基礎和條件的邊境地區,設立專項扶貧資金;通過邊境扶貧促進各民族文化建設;通過邊境扶貧強化全民族的國防與國家意識。
爲山地開發提供法律支持
樑季陽(農業界)
徹底改變土地開發思維,向山地拓展生產生活空間,才能夠真正保護18億畝耕地。
建議適時修改《土地管理法》和《森林法》,爲山丘緩坡地開發提供法律支持。對於平地農田與山丘緩坡的開發採取差別化的政策。鼓勵開發利用山丘緩坡土地,簡化用地審批程序,降低用地成本。需要建立山丘緩坡土地開發利用的嚴格的評估機制,保證山地開發過程中水土流失和地質災害得到控制,森林植被的覆蓋率不得降低,確保良好的生態環境得以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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