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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經常不定期地來廢渣場查看清運和治理情況,督促天峯公司抓緊清運舊存的磷石膏廢渣,做好防滲漏工作。不能一判了之,要讓損害環境的行爲人真正恢復被其破壞的生態環境。”全國首家環境保護法庭——貴州省清鎮市人民法院環境保護法庭負責人在訴後回訪天峯公司執行現場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2007年11月,清鎮市法院環境保護法庭以及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環境保護審判庭成立,兩庭成立的大背景是作爲貴陽市390餘萬市民主要飲用水源的“兩湖一庫”(紅楓湖、百花湖和阿哈水庫)受到嚴重污染,社會環保呼聲高漲。同年12月,清鎮環保法庭公開審理並當庭宣判貴陽市“兩湖一庫”管理局訴貴州天峯化工公司(位於貴陽轄區外)環境污染一案,環保法庭從此進入公衆視野,成爲2011年“生態文明貴陽會議”上國內外參會嘉賓高度讚揚的一道亮麗風景。
建設生態文明、助力產業升級、實現“綠色轉身”是一個系統創新,相應的法律保障也要隨之創新,實現生產發展和生態良好的雙贏。貴陽環保兩庭的成立,堪稱貴陽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青山綠水”的一大創舉。臨危受命的環保兩庭創新法律手段,加強訴前介入和訴後回訪,制定實施環保案件全程跟蹤執行回訪制度,要求案件承辦法官必須到污染現場回訪,督促被告履行判決情況,一旦發現被告消極履行、敷衍了事,就依法啓動強制執行程序,切實保證判決執行“不落空”,徹底根除污染源頭,消除二次污染,這爲全國環境保護模式提供了有益借鑑。
貴陽環保兩庭成立4年多來,堅持能動司法,主動作爲,加快環境違法案件的處理速度,提升環保工作的執法力度,依法審判執行各類環保案件500餘件,判處了一大批破壞環境的犯罪分子,形成了“違規違法開發,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爲必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的良好氛圍。
如今,在環保法庭不間斷地跟蹤回訪執行中,天峯公司自行修建的廢渣液回收處理裝置已投入使用,運出的廢渣可以變“廢”爲“寶”,用作其他用途。以前這裏堆放的廢渣足足有15層樓高,全部清運完畢可能要2至3年時間,現在還剩下百萬噸正在繼續清運。另外,天峯公司正準備挖兩條溝,廢渣液入溝後通過酸鹼綜合,可以用來澆灌農作物。→下轉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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