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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建議
公車話題再引關注,而這一次是“公務自行車”。3月10日,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統計局副局長葉青在微博上建議推廣使用“公務自行車”,引發網友熱烈討論。
@葉青:在機關中構建公務自行車服務站。發放公務自行車租車卡,僅限於公務人員本人使用,不能兼容租借社會公共自行車。配備一定比例的電動自行車。在產業模式上可以設計爲由公司化操作。總之,三五一零微鍛鍊:三公里走路,五公里騎車,十公里坐車。
有網友積極提出建議:
@一會風一會雨:私人出一部分公家出一部分,自行車歸個人所有,機關提供放自行車的場地。只有自己的東西,才能當成自己的東西用。省去不必要的麻煩,有條件的還可以騎自行車上下班。
此建議也招來部分網友反對:
@小小魚啊ooo:公務員租不起單車嗎?他們願意騎單車也就無所謂買單車或租單車,爲什麼老是要將公務員和老百姓分開。@-輝戈-:提點有現實意義的,別總爲了賺眼球。@三峽的孩子愛三峽:葉老師可能沒考慮到我們山區工作的基層幹部,山路十八彎,不是自行車能搞定的。
有網友擔心會存在監管問題:
@tisane:確實不靠譜,自行車也是分三六九等的,貴的十多萬也是有的。爲什麼乾脆按職責崗位覈定交通補貼呢?明白清楚,還便於監管。@樑茵棋:自行車人人買得起。沒必要搞公務自行車,多建一些單車保管站就可以了。誰都買得起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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