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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李賀
8日,一輛越野車在違章之後,駕駛員拒絕接受處罰逃逸。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朝陽大隊立即通過車輛信息與車主取得聯繫,最終通過做思想工作使違法駕駛員接受處罰。
當日,朝陽交警大隊民警正在自由大路與同志街交會處執勤,發現一輛正沿自由大路由西向東行駛的白色越野車在左轉進入同志街時不依次等候,搶行超越其他車輛。民警在要求其駕駛員出示證件接受檢查時,該駕駛人自稱駕駛證、行駛證都忘帶了,只是口述了自己的姓名及駕駛證號。民警當即使用警務終端對其信息進行覈實,隨即要求其將車停靠到路邊接受處罰。
此時,駕駛人卻突然駕車逃逸。民警在將情況上報調度中心後,此案被交由朝陽交警大隊車宣科辦理。“我們立即到‘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上查找相關信息,但發現該車駕駛人李某登記的電話均已更換。”朝陽交警大隊車宣科薛舒中科長說,隨後只得與車主取得聯繫,並向其講明瞭法律、政策規定。終於做通車主的工作,答應讓李某接受警方處理。兩小時後,駕駛員李某攜帶其駕駛證到當值民警處接受了處罰。
據薛科長介紹,此類交通違法逃逸案件能夠在短時間內讓駕駛人回到民警處接受處罰,不僅使違法駕駛人真正受到了教育,同時也維護了法律尊嚴,激發了一線交通民警的工作積極性。交管部門表示,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將會依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對這種逃逸行爲將會進行快速、嚴厲的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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