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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會科學院日前發佈的《“裸官”監管調研報告》(簡稱《報告》)顯示,有38.9%的受調查公職人員認同配偶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認同這一做法的公衆佔比爲34.2%。撰寫《報告》的社科院法學所法治國情調研組認爲,從近年被媒體曝光的案例看,外逃“裸官”大多是具有一定級別的官員,需要引起高度注意和警惕。
所謂“裸官”,是指配偶或子女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的公職人員。社科院《報告》發佈的幾組調查數據,凸顯了人們對“裸官”的一些帶有規律性的認知特點。其一,公職人員對“裸官”的認同高於普通公衆,說明公職人員與“裸官”的距離更近,或者對“裸官”的切身感受更深,因而對“裸官”的認同度更高。其二,在受調查的公職人員中,職務和地位越高的人,對“裸官”的認同度也越高,一定程度上說明,公職人員的職務和地位越高,越具有做“裸官”的能力和條件,因而對“裸官”的認同度越高。
公職人員是國家公權力的執掌者,對捍衛國家利益、提供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責任。在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法律都明文規定,公職人員不得擁有外國國籍或外國永久居留權,因爲公職人員與斯土斯民同呼吸同命運,是最自然的政治倫理和最基本的政治道德。一般情況下,法律雖然不對公職人員的配偶、子女作此限制,但配偶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有着最親近的關聯,如果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只留下公職人員在國內做“裸官”,其對斯土斯民的政治忠誠多少都會有影響或損害。
中央紀委、中行組織部負責人指出,在配偶、子女已經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中,多數人能夠遵守法律和紀律,安心工作,但也有人身在國內心在外,通過爲配偶子女移居的國家謀取利益而獲得私利;有的人由於配偶、子女已安頓妥當,自己非法斂財時更加肆無忌憚;有的人將大量非法財產逐步轉移出境,一遇合適機會便抽身外逃。實際上,“裸官”如果不能遵守法紀,安心工作,成天只想着利用職權謀取非法利益,則要麼像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龐家鈺那樣,喪心病狂地招權納賄損公肥私,要麼像福建省工商局原局長周金夥、浙江溫州市鹿城區原區委書記楊湘洪等人那樣,早已對國內社會政治環境和國家的未來失去信心,早就着手爲潛逃國外做準備,待時機成熟就拍屁股溜之大吉。
由近四成公職人員認同“裸官”可以推知,認同者大多對“裸官”政治忠誠度低下的現狀及危害不以爲然;有的公職人員或許對“裸官”身在國內心在外、毫無後顧之憂的狀態十分豔羨,甚至不排除有的官員自己就是龐家鈺、周金夥那樣的“裸官”。這種局面令人擔憂。
另一方面,近四成公職人員認同“裸官”也表明,現有黨紀政紀條規中關於“裸官”的規定,並沒有得到全面、嚴格的執行,沒有對“裸官”形成足夠的限制力和震懾力。2010年中辦、國辦出臺規定,要求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國家工作人員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向組織人事部門報告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情況,但公職人員在這方面的個人事項報告,仍然侷限於內部監督的層面,輿論監督、社會監督仍然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當前,亟須大力完善並嚴格執行有關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加強公職人員配偶子女移居國(境)外的審查制度,適時將公職人員個人事項報告制度升級爲個人事項公開制度,將公職人員配偶子女出國(境)的事由及費用的數額、來源、用途等公開晾曬,以財產公開和任職限制(廣東省規定“裸官”不得擔任黨政正職和重要敏感崗位領導職務)形成對“裸官”的雙重約束,推動公職人員政治忠誠度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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