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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林業局政府網3月12日訊 3月6日,江西省林業廳召開了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實行統一受理行政許可工作程序會議,省林業廳林政處、駐廳監察室、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省林木種苗和林場管理局、省林業工作總站、省野生動植物保護管理局等相關處室和相關單位負責人蔘加了會議。
會議要求:一要嚴格實行受、審分離制度。申請人向省林業廳提出辦理行政許可申請,按照《江西省林業廳行政許可管理辦法》的規定,由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統一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並出具受理通知書等規範文書憑證。二要明確承擔窗口任務單位。行政許可服務中心設立受理窗口、林業植物檢疫辦證窗口、徵佔用林地辦證窗口和收費窗口,其任務和工作人員由相關承辦機構承擔和派駐。三是各承辦機構和廳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江西省林業廳行政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認真履行職責,規範工作程序,提高服務質量。四是廳行政許可工作管理辦公室(政策法規處)和駐廳紀檢組(監察室)要加強對承辦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機構、工作人員的協調和監督,不斷提高工作效能,樹立良好形象。(江西省林業廳)
(來源:國家林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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