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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在回顧2011年檢察工作時指出,去年我國深化重點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在資源開發、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領域,立案偵查涉及國家工作人員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10542件。
此間代表委員認爲,隨着各級政府財力的提升,政府採購已經成爲公衆普遍關注的領域;而近年來一些地方在政府採購中發生的問題,則加劇了人們對此的擔憂。他們建議,繼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加強政府採購法制化和透明化建設,用制度紮緊籬笆,提高政府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大問題制約公平公正
“損失浪費現象時有發生,財政管理仍需加強,資金使用效率需進一步提高。”今年的預算報告在分析當前財政運行和財政工作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時,列舉了上述問題。多位代表委員在審議和討論過程中指出,當前政府採購中的一些亂象是造成政府資金“跑冒滴漏”的重要原因。
概括起來,近來各地陸續曝光的政府採購亂象可以分爲三大類:一是高價中標,如政府採購的設備價格高於市場價;二是違規採購屢禁不止,如超標採購高配置電子產品和進口豪華車等;三是採購過程不透明,有的地方甚至出現無資質證書、無繳納社保資金記錄、無繳納營業稅記錄、無辦公地點、無聯繫方式的“五無”公司成功中標。
“頻頻曝光的案例,暴露出當前的政府採購在制度嚴密化和操作規範化上還存在着漏洞。”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評價說,“政府採購制度的本質要求是公正、公平、提高公共資金的使用效率、封殺腐敗行爲的空間。但在具體操作中,有的執行者故意無視規則,與政府採購制度要求背道而馳。”
“跑冒滴漏”從何而來?
政府採購管理中的漏洞何在?長期從事政府財政透明度研究的全國政協委員、上海財經大學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蔣洪作出了具體分析。
首先,預算管理有“空子”。例如在軟件採購領域,第一年需要的資金投入一般要高於後續幾年,例如第一年需要投入50萬元,後續幾年每年實際需要投入大約在10萬元就可以了;但一些政府採購時後續幾年預算依然與第一年一樣,也就是說政府預算仍然能做到每年50萬元。
其次,招標過程存“貓膩”。蔣洪委員指出,在一些實際操作中,採購執行者設定諸多約束條件,在招標前實際上已經鎖定中標企業;業內人士也坦承,這種被稱爲“蘿蔔招標”的現象十分普遍,企業之間互相“捧場”陪標已經成爲“公開的祕密”。
此外,蔣洪委員指出,政府採購中還存在內部管理不嚴格以及採購過程透明度低等諸多漏洞。
爲公共財政資金“堵漏”
全國政協委員施耀忠等代表委員認爲,現在一些“問題政府採購”,雖都好像走了程序,但實質是濫用公共財政資金,最終不僅影響了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成爲腐敗的溫牀。
財政部在2012年政府採購工作要點中指出,今年要加強政府採購計劃管理,嚴格按政府採購預算、購置費預算標準和資產配置標準編制採購計劃,嚴禁配備明顯超出機關辦公基本需求的高檔、高配置產品。代表委員認爲,財政部的這些規定是有效規範政府採購行爲的重要一步。但要切實遏制種種亂象,仍然需要在法制化和透明化等方面下工夫。
全國人大代表、海南大學校長李建保建議,構建人大、政府審計部門、社會公衆共同參與的多層次的預算監督體系。杜絕財政資金“先用後報”“邊用邊報”現象,建立向社會公衆定期、定例公佈詳細的預算信息的制度,擴大廣大納稅人對預算管理的知情權,其中政府採購信息要作爲重點向社會公開。
全國政協委員、湖南省監察廳副廳長李利君今年則在其《關於制定統一完備的政府採購法維護採購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的提案中建議,目前我國施行的招標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中有許多交叉而又不統一之處,引發了諸多問題,影響了統一的採購法律秩序建立,只有完善法制才能維護採購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
全國人大代表呂薇表示,雖然目前我國的公共財政收入較之以往有明顯提高,但需要用錢的地方也大大增加。規範政府採購,是狠抓財政增收節支的重點,要加強對相關領導幹部的教育培訓,嚴肅財經紀律,厲行節約,切實降低行政成本。
新華社記者華曄迪季明傅勇濤
(據新華社北京3月11日專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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