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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2元饅頭錢起爭執,本市大港區一對“80後”夫妻鬧起了離婚。一審法院判決他們離婚。儘管嚴格從法律上分析,他們的情形已然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但二審法官還是嘗試進行調解。前不久,小兩口在二中院言歸於好,重頭來過。
2元錢引發的離婚官司
其實,這2元錢應該算是壓倒少婦小陳的最後一棵稻草。她與小趙2004年結婚時,都才20歲出頭。婚後不久,生下一子。這些年,二人一直矛盾不斷,都因爲“錢”。小趙是一家公司的合同制員工。小陳沒有正式工作,開一個小雜貨店,但小陳本是外地人,加之婚後因生育孩子耽誤精力,小陳賺的錢也越來越少。於是,引起小趙嫌棄,二人大小矛盾不斷。
小趙決定實行AA制,以減少小陳賺錢少對自己的“拖累”。有一天,恰好小陳手頭沒零錢,伸手向小趙要2元錢去買饅頭。小趙不給,二人爭吵起來。小陳把新愁舊怨都拿出來嘮叨,而小趙喝了酒動手打了小陳。
此後,小趙到法院起訴離婚。小陳也不示弱,同意了。因爲二人對離婚沒有分歧,一審法院予以判離。二審時,法官韓萍在庭前閱卷時發現,雙方當事人剛過而立之年,案發原因均爲生活瑣事,感情基礎尚存,而且他們還有孩子,因此,韓萍認爲,解決好本案的關鍵是打開雙方心結。
第一次開庭,韓萍讓小陳將心裏話全都說出來,並適時引導小趙迴應,將案件引入和解軌道。第二次開庭,韓萍特意將庭審安排在法院的圓桌調解室,以自己的親身感受與他們交流夫妻之間應如何相處,最終二人打消了離婚的念頭,案件調解解決。
80後鬧離婚五成因爲錢
據二中院法官介紹,當前“80後”成爲離婚訴訟的主要羣體。在這部分人羣的離婚原因中,與錢有關的佔了將近五成左右。
分析“80後”的婚姻特點,財產是不少家庭的大事。因爲這一代人的財產絕大部分都是啃老而來,包括買房買車等一應婚姻大事均爲父母操辦。而絕大多數父母最不願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掙來的財產,被分出去一半,因而很多父母常常會提醒孩子“別吃虧”。另一方面,“80後”思想開放,做事不計後果,容易感情用事。從戀愛到結婚,時間一般較短。
上面幾種原因導致“80後”婚姻中,財產成爲重頭戲。小兩口婚前爭財產、婚後保財產、離婚搶財產的現象十分常見。隨着《婚姻法》新司法解釋的出臺,法律對於婚姻中財產的界定日益明晰,“80後”的財產意識也日益增強。“他們似乎忽略了一個重要的問題,即婚姻是以感情爲基礎的,這需要雙方的經營和維繫,僅是錢字當頭只能令感情越來越生分,於雙方都沒有好處。”法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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