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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日前,在全國政協"統籌城鄉社會發展,促進農民工融入城市"提案辦理協商會上,公安部副部長黃明介紹,《居住證管理辦法》已經形成草案,正在徵求意見,今年將報國務院審定。目前哪些省市已經試點,全國範圍何時推廣?
據瞭解從2002年上海破冰起,居住證已經走過了10個年頭。近年來作爲新一輪戶籍改革過渡性的手段,暫住證逐漸退出了歷史舞臺,開始步入了居留證的時代。深圳市從2008年8月1號起實行了暫住證改居住證,此後包括大連、太原、瀋陽、武漢還有成都先後宣佈取消了暫住證的制度,全面推行居住證。目前在廣東、海南、江蘇還有浙江、河北等省在全省範圍內取消了暫住證制度。
隨着越來越多城市的推行,這一發端於地方的管理智慧如今也悄然上升爲國家政策。在2010年,國務院轉發國家發改委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首次以國務院文件的形式來提出的全國範圍內實行居住證制度,如今這個居住證管理辦法年內報審釋放出了全面實行居住證可喜的信號。至於居住證制度何時能夠在全國推廣,現在衆說不一,目前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時間表,不過公安部的黃明副部長對國務院辦公廳於2011年2月下旬的關於積極穩妥的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進行了解讀。他說這個文件就實行居住證制度,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出臺有關的政策措施,不與戶口性質掛鉤等等提出了明確的要求。目前各地的居住證制度各自爲政,根據地域特點具體內容也不相同。但是黃明副部長表示在全面實行居住證制度之際,有必要對附着在居住證上的公共服務予以明確。當然,其他的服務措施也可以因地制宜,讓地方政府根據自身的情況來靈活實施,但是流動人口就業、技能培訓、子女就學等這些核心待遇要必須寫入條文,確保流動人口最基本也是最關鍵的這些權利。
"居住證"功能簡介
現在我國已經在廣州、大連、太原、深圳等10多個城市開始試行居住證制度。今年北京也提出了年內將開始變暫住證爲居住證。剛剛開始的這個三月,河北省近200萬流動人口將告別暫住證,邁入了居住證的時代。從"暫住"到"居住",雖一字之變顯示了包容與接納,前者是臨時戶籍,後者是戶籍證件。這小小的“居住”增加了社會服務和社會保障兩大功能,簡單說就是享受同城待遇和福利,比如說可以在居住地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看病醫療享受相關的待遇;可以申請保障性住房;申領機動車駕駛證,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手續,同時可以享受子女就近上學等和城市居民一樣的公共服務。"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不但可以更好地服務流動人口,提高流動人口生活質量,同時也有利於城鄉統籌,同時對於留守兒童的教育、用工荒,還有異地高考等等熱點問題也有不小的幫助。
(來源:中國廣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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