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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北京訊企業向銀行貸款難,能否到企業貸款?按目前的法律,企業間不允許貸款,但國內一些城市已經鬆綁。爲此,12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華泰科技集團董事長吳自祥提出,國家應該儘快從立法層面保護企業間貸款。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6月28日發佈並施行的《貸款通則》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或擅自從事金融業務。同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中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
不過,吳自祥調查發現,中小企業到銀行貸款困難,轉而尋求民間借貸或者找企業貸款,現在民間貸款十分活躍,但卻處於“非法”的狀態下,不利於企業的發展。
實操中,很多地方禁止國內企業間借貸,但對國內企業向國外企業借款卻允許。吳自祥說,這種內外有別、內部也有別的差別待遇顯失公平。
實際上,去年以來,浙江很多地方已經爲企業間借貸“鬆綁”,以此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壓力。如寧波市中院依照最高院和省高院的指導意見以及法律精神,適度放鬆對企業間借貸行爲的控制。依法保護企業間爲生產經營所需、利率約定合法的借貸行爲,“要有自己主營的業務,必須是自有資金出借,利率不超過合法的範圍”。
吳自祥說,應承認企業之間正常的互相借貸行爲有效,並加以法律認可與保護,企業只能用自有資金對外放款,不能通過借款來實現放款。(尹安學、夏楊、陳曉璇、李青)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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