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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孫嬌楊
燃氣管道一應俱全,燃氣卡中餘額夠用,可因爲一樓是飯店、二樓、三樓、五樓是公寓,住在四樓的王女士一家有燃氣卻不能使用。12日,王女士手拿餘額還有200元的燃氣卡不知如何是好。
市民王女士家住中環十九區七棟五門,早在2009年她在此居住時,家中的燃氣一直可以正常使用。由於工作原因,王女士離開家中3年,但當她今年2月底回到家中時,卻發現家中的燃氣不知什麼原因不能使用了。
“開始打不着火時,還以爲是卡里沒錢了,可交了200元錢後還是打不着。當時以爲是壞了,就給燃氣公司打了電話。檢查之後,工作人員說,沒有燃氣是因爲樓下住戶的廚房改成了公寓,不符合安全標準,所以把我們邊上這一側住戶的閥門全關上了。”王女士認爲,因爲樓下住戶將廚房改建成臥室,竟導致她家的燃氣不能使用,她覺得有點冤。“有燃氣卻不能用,毛病不出在自家還是因爲別人家,想想這事就挺憋屈。更憋屈的是我還往燃氣卡里充了200元錢,現在連拿都拿不出來。”
針對此事,記者採訪了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傳訊部。工作人員稱:“燃氣公司有嚴格的規定,燃氣管道一律不得從臥室或者住人的地方經過,使用燃氣的住戶如果改變房屋功能並改變原有的燃氣管道,那麼他樓上樓下的居民則同樣不能使用燃氣。”工作人員表示,現在解決問題的方法有兩種,一是與改變房屋功能的住戶協商將房屋復原;二是王女士攜帶燃氣卡到所在轄區燃氣服務部說明情況,由燃氣服務部退回燃氣卡中餘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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