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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祝微
爲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消費環境,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長春市工商局決定從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商業零售行業中開展講誠實守信經營、反欺詐消費者行爲專項行動,重點打擊以虛假的“清倉價”、“甩賣價”、“最低價”、“優惠價”或者其他欺騙性價格銷售商品等欺詐消費者行爲。5月1日起,如發現商家存在欺詐消費者行爲,工商部門將進行處罰。
據悉,本次專項行動共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即日起至4月30日,自查自糾階段;第二階段從5月1日至6月15日,清理整頓階段;第三階段從6月16日至6月30日,驗收總結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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