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區檢察院與區市容、環保、安監、工商、質監等11家行政執法單位簽署協議,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的工作機制,確保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等犯罪的打擊力度。
協議認爲,加強檢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工作聯繫,對於準確、及時的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追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確保市場經濟規範合理運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檢察機關、行政執法機關要從有利於打擊犯罪的大局出發,立足本職工作,加強工作聯繫,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實解決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將兩法銜接工作和化解社會矛盾緊密結合,實現刑事司法和行政司法的有效銜接,促進執法資源的合理利用,增強打擊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等違法犯罪力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與長治久安。
同時,通過召開聯席會等多種方式,通報有關情況,研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加強銜接工作的對策。健全案件諮詢制度,對案情重大、複雜、疑難,性質難以認定的案件,行政執法部門可以就刑事案件立案標準、證據的固定等問題諮詢檢察機關,檢察機關可以就案件辦理中的專業性問題諮詢行政執法部門,保障案件得到及時準確的處理,實現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信息互聯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