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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澳大利亞《每日電訊報》3月15日報道,摩洛哥一法官日前判處一名16歲女孩與其強姦者結婚。事後,難以承受痛苦的女孩自殺身亡。
2011年,16歲摩洛哥女孩阿米娜(Amina)的父母就對強姦女兒的案犯、一個比女兒大10歲的男子提出指控,但是直到近日,摩洛哥北部城市丹吉爾(Tangier)的一名法官才做出判決,判決結果並未懲罰強姦者,而是要求受害女孩必須與其結婚。
法庭原本希望這一判決能夠“減輕”女孩受到的性暴力傷害,但阿米娜嫁入丈夫家中並不受歡迎,導致她承受更多痛苦。阿米娜最終決定結束自己的生命,她喝掉了丈夫房間內的鼠藥。
這種強迫婚姻根源於當地的農村習俗,當地人認爲這樣可以保護被強姦女孩的榮譽。按照摩洛哥法律規定,如果強姦者同意與受害者結婚,即可免於受到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