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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如今還是“消費者節日”嗎?我想未必。新京報昨日報道,其實“消費者已成牟利工具”——一些非法網站看到消費者期待維權、企業害怕被曝光這一特殊市場,翻手套取消費者投訴信息,覆手轉向企業收費刪帖,將“3·15”變成“發財節”。僅北京的數百家非法“3·15”網站,靠收取涉事企業的“公關費”和“刪貼費”牟利,日進數萬元,消費者從頭到尾都在被利用。
自從有了“3·15消費者權益日”,開頭幾年確實是轟轟烈烈,很多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了維護。但說實話,也僅僅是杯水車薪,也僅“3·15”一日。尤其過了一年又一年,“3·15”日漸疲軟,於是有人感嘆,“3月來了4月走”。你不信去撥打一下官方的“3·15投訴熱線”試試,能有幾多效果、幾多令你滿意的?不少網友稱,撥打消協的投訴熱線,“十次通上一次就不錯了,最無奈是投訴被記錄後石沉大海”。
貓本來是捉老鼠的,可是現在很多貓懶得捉老鼠,喜歡吃貓糧了,甚至貓鼠一窩和諧相處了。當一環緊扣一環的生物鏈起了質的變化,天敵之間都訂立攻守同盟、互不侵犯條約了,你說還有什麼辦法?
非法“3·15”網站的大行其道,就是在這種生物鏈演變中衍生的另類生物鏈。當然也是確有其立足的市場,強大背景支撐就是無良企業行爲,比如製售假冒僞劣商品(服務)坑害廣大消費者。而當消費者在正規渠道得不到維權時,自然就轉向這些打着李逵旗號的非法網站投訴。於是,上網建個三一五,東邊蒙完西邊唬,日進暴利三萬五,非法網站泛江湖。每年“3·15”,非但不成消費者節日,反而給了李鬼們謀財機會,吃了原告吃被告,更吃了社會公信力。
如此“三頭通吃”,真是不得了。但其中“企業被吃”,那叫活該,談不上什麼“企業難關”,其付出的所謂“公關費”,是爲刪除網上被消費者投訴的“負面信息”。類似“黑吃黑”,花錢擺平醜陋事件,也不僅僅表現在網絡經濟領域。無疑,皆在助紂爲虐,踐踏社會誠信與公平,破壞市場經濟秩序。
最讓人不能容忍的是,在消費者維權日這個特殊日子,消費者的“投訴”居然成了被用來非法牟利的工具。這樣的非法網站若是能夠安然無恙、毫髮無傷地繼續生存下去,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如果我們工商、消協等正規的渠道很暢通,監管和執行都十分給力,恐怕這些黑網站是無立足之地的,也是難以強大起來的。
別再讓這些“李鬼”通過出賣消費者的方式來數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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