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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晶報報道,在福田區做報刊生意的李女士,因其在湖北陽新縣老家的房屋被列入拆遷計劃,兩名來深協商賠償的陽新縣檔案局工作人員因與李女士談不攏,竟將李女士開的報刊亭鎖眼連堵兩次。因爲有當地警方提供的監控錄像,既有鐵證如山,又經媒體報道,此事很快得到了相應的解決。
不過,關於此事有些題外話卻需要說道說道。比如,爲什麼陽新縣縣委宣傳部副部長向能來在評價這件事時,明確對媒體表示,“他們的心是好的,可是採取的方式不恰當”。在一般的道德水準上,兩個公務員的做法已經有點下三濫了。不過,見多識廣的人們也明白宣傳部副部長的言外之意。是啊,這麼多年關於搬遷的新聞看下來,堵鎖眼已經是常規手段,基本和往釘子戶家裏放毒蛇、倒垃圾、潑大糞這類手段在一個量級上。相比更嚴重的諸如發動疑似不良分子騷擾,或者乾脆趁本主不在家直接把房子給平了,這的確算是夠好心了。這是其一。
其二,檔案局什麼時候把管理範疇延伸到動遷領域了?原來背後是包乾制,即所謂“領導掛帥、大員上陣、單位包保、專班推進、分線督辦”和“誰管理誰負責,誰的人誰負責,誰的任務誰負責”。所以纔有兩個原本管檔案的人,自己先被逼,然後再把壓力轉包給釘子戶,以至於不惜跨省,不惜犯錯。官方說法給這兩位悲催的同志定性爲“個人行爲”,事實上我們更願意相信這是兩個原本不壞的人,實在沒法子了纔在高壓下不擇手段。現在上面一推六二五,對他們是不公平的。
說是題外話,其實也都是題中應有之義。《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已經頒佈實施一年有餘。仍有這樣的事情出現,置國家法度之尊嚴於何在?陽新縣先談好心,又推責任,希望能抹稀泥糊弄過去。殊不知,世上事很多都是了猶未了,而且也不能不了了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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