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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訊記者趙麗通訊員商燕萍李斐斐利用掌管保險櫃鑰匙之便攜款潛逃,7年後異地被捕,竟編造被“挾持”荒誕故事求自保。近日,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佔罪對犯罪嫌疑人劉某提起公訴。
2004年6月,因之前是餐廳老闆劉女士父親聘請的廚師,劉女士便安排劉某負責收取每天的現金流水賬,放於餐廳保險櫃內,保險櫃鑰匙也一直由劉某保管。2004年9月16日,劉某謊稱自己去給在北京打工的兒子送衣服,再也沒有回來。當天下午,餐廳老闆劉女士發現存放在保險櫃內的人民幣3萬餘元和3個賬本不翼而飛。
2011年10月13日,江西省南昌警方入戶走訪時發現其爲網上追逃人員,將其抓獲,後被押解回京。劉某到案後稱,案發當日早上,他被4名供貨商挾持,要求其支付拖欠的4萬餘元貨款,便拿出保險櫃中的3萬餘元交給他們,還拿出賬本證明餐廳確實沒錢了。4男子不信,將其“挾持”至四川老家。後經審查,劉某所謂的“被挾持”一說系故意虛構,其行爲已涉嫌職務侵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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