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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報訊記者周文馨通訊員趙志鋒記者近日獲悉,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已將制定甘肅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列入2012年度立法計劃中需制定、修改的調研論證項目。
甘肅省近10年來規模最大的一次全省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近日公佈。調查數據顯示,在婚姻生活中,近三成女性遭受過配偶限制人身自由、經濟控制、毆打、侮辱、謾罵、持續幾天不理睬、強迫過性生活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
“調查中,明確表示遭受過配偶毆打的農村和城鎮女性比例分別爲20.8%和11.8%。”甘肅省婦聯主席韓克茵表示,家庭暴力損害了婦女的人格和身心健康。甘肅省婦聯一直旗幟鮮明地反對家庭暴力,並加快推動出臺反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規。
記者從甘肅省婦聯獲悉,“推動出臺甘肅省反家庭暴力條例,從源頭抓起,有效地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爲及其對婦女兒童及社會造成的危害”,已列入甘肅省婦聯2012年全力以赴辦好的十件大事之一。
近幾年,多位甘肅省人大代表建議,要求制定反家暴地方性法規。甘肅省婦聯信訪統計情況顯示,2009年甘肅婦聯繫統接待的來信來訪中婚姻家庭類佔總件數的54.6%,其中家庭暴力類佔婚姻家庭類的31.5%,2010年上升到45.9%。
據悉,甘肅省早在2004年就制定了《甘肅省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規定》,但由於該規定過於原則,缺乏權威性和可操作性,家庭暴力案件仍呈上升趨勢,因此急需制定地方性法規來加以規範。
2011年,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已赴各市州開展了甘肅省反家庭暴力條例立法調研工作。相關人士表示,該條例可以借鑑外省的一些經驗,但要體現甘肅特色,並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甘肅省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結果還顯示,15.3%的女性“因生女孩被人瞧不起”,10.3%的女性遭遇過“男女同工不同酬”,9.2%的女性在工作、勞動、學習中遭遇過性騷擾。對於“男人應該以社會爲主,女人應該以家庭爲主”的傳統說法,有67.8%的男性和54.7%的女性表示贊同。對於社會上流行的“幹得好不如嫁得好”的說法,有41.9%的被調查者表示同意,而且女性支持該說法的比例要高於男性12.2個百分點。
韓克茵介紹,調查顯示,有83.3%的女性知道我國目前有專門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七成以上的人認爲,婦女權益保障法對保護婦女權益有用,說明該法律社會認知度較高,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深入人心。
據悉,本次甘肅省婦女社會地位調查範圍涉及14個市州41個樣本區縣的204個樣本村、居委會,調查內容涉及健康、教育、經濟、社會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權益和認知、性別觀念和態度等九個方面,共獲得有效問卷101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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