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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3月16日電據美國《僑報》報道,紐約閩籍男子陳先生去年5月花70多萬元買下皇后區中村一棟兩家庭的房子,沒想到不僅到目前爲止無法搬入,他還因此惹上了刑事、民事官司。
陳先生14日表示,去年,他看中了皇后區中村一棟兩家庭的房子,屋主是位80多歲的波蘭裔婦女,談好價格後,去年5月11日辦理過戶手續。房子過戶時,屋主的女兒仍住在裏面。屋主對陳先生說,再給女兒兩個月時間,女兒買了房子就搬走,並押在陳先生處5000元。陳先生表示,因和屋主都信仰天主教,認爲大家同是教友,可以信任,也願意給予變通,於是便同意了。
讓陳先生始料不及的是,兩個月過去了,屋主的女兒沒有搬走,陳先生多番催促未果,只好聘請律師把對方告上法庭。“上庭三、四次,每次法官都判對方要搬走,但她總以種種藉口賴着不走。房子買了近一年了,還搬不進去,我乾着急,卻沒辦法。”陳先生說。
3月4日,陳先生再度來看房子,發現屋主的女兒和孫女的男朋友在搬東西,房子里弄得很髒,到處是垃圾,陳先生生氣地與之理論,沒想到那孫女的男友卻拿出螺絲刀,要打陳先生。陳先生說自己忙跑到戶外的馬路上,該年輕男子追過去,朝着陳先生的左眼就是一拳,而後逃走。
陳先生表示,附近鄰居見狀報警,當警察來到時,他告訴警方被人打了,警方表示,由於嫌犯已經逃逸,如果要告嫌犯,就需到警局做筆錄。讓陳先生不明白的是,警方竟然用手銬銬着他帶回警局。過堂時,他發現雙方不但都被控攻擊罪,還都申請了保護令,陳先生非常不解,明明是對方打人,爲什麼法庭不但給對方保護令,他還被控罪。
在福建同鄉會提供法律援助的黎寶利律師樓案件經理宋大維表示,陳先生惹上刑事官司可能與其英文不佳,無法清楚地向警方說明事情經過有關。此外他提醒購屋者,過戶前一定要前屋主清空房間,不然麻煩無窮。(李竑)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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