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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早報訊記者王姝雅兩名扒手作案未逞,竟然毆打提醒被竊者的好心人。近日,河西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王某提起公訴,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和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罰金2000元。
2012年1月,王某與同鄉在本市河西區某街道附近對他人實施扒竊作案時,被途經此處的李某及趙某發現。李某隨即大聲對被竊者進行提醒,致使王某等人扒竊未逞。王某等人心生怨恨,持磚塊、皮帶等物對李、趙二人進行毆打,致李某頭部受傷。後又將李某騎行的燃油助力車點燃後逃逸。經法醫鑑定,李某頭部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李某的燃油助力車被燒燬報廢,經估價價值2000餘元。
兩天後,王某尾隨趙某至河西區某地鐵站附近,趁趙某不備時,王某將其放在外套口袋內的手機竊走。隨後,李某、趙某發現手機丟失並報了警。很快,公安機關便將王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王某曾因扒竊被判刑,但其仍不思悔改,刑滿釋放後不久繼續實施扒竊犯罪活動。而且此次作案性質惡劣,社會影響極壞。河西檢察院以王某涉嫌尋釁滋事罪、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庭審中,王某對自己的行爲供認不諱。最終,法院認爲王某犯尋釁滋事罪、盜竊罪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名成立,同時考慮王某此次犯罪性質惡劣,社會影響嚴重,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罰金2000元,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三年,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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