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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張席貴
3月16日,省公安廳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建立全省公安機關績效考評體系,全面推行績效考評工作進行部署。副省長、公安廳長馬明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
據介紹,省公安廳在績效考評分類上主要分爲對下工作綜合考評、對內目標管理考評、對幹部職工崗位績效考評三個類別。對下綜合考評堅持下考一級,省公安廳考市州、市州考縣(市、區)、縣(市、區)考基層所隊;對內目標管理考評由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分別考本級內設部門;對幹部職工崗位績效考評由幹部職工所在單位組織實施。在考評內容上,對下綜合考評要突出重點、抓綱帶目,注重結果、綜合評判;對內目標管理考評要明確目標、設定標準,注重質量、效能爲先;對幹部職工崗位績效考評要定崗定責、量化指標,注重實績、兼顧品行。在考評管理上,由各級公安政工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警種爲考覈主體。
副省長、公安廳長馬明在講話中指出,全省各地公安機關要着眼於全省公安工作發展大局,按照省公安廳黨委的部署,科學設計,規範運行,確保質量,全力推進績效考評體系建設。要加大對績效考評體系建設的推進力度,確保績效考評工作層層得到落實,充分發揮績效考評的激勵導向作用,有效激發單位和民警的雙重動力,在全警形成求真務實、創先爭優良好氛圍,推動全省公安工作水平的整體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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