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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協會副會長劉俊海12日接受記者專訪時說,“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維權比較困難,維權成本高,有的時候爲‘追回一隻雞,得殺掉一頭牛’”。他呼籲,社會各界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全面建設消費友好型社會,增強消費信心。(3月14日《大衆日報》)
今年“3·15”的主題是“消費與安全”,可謂是反映出廣大消費者的心聲與訴求。來自中國消費者協會的數據顯示,2011年我國各級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達60.7萬件。這還只是消協有登記在案的,而消費者沒向消協投訴的更不知有多少。面對如此普遍的侵權現象,消費者如何應對呢?2011年《中國新聞網》曾做過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63.817%的受調者在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選擇“默默忍受”,而近七成消費者認爲維權成本太高。在一個法治社會裏,居然超過六成的消費者在權益被侵害選擇“默默忍受”,這樣的結果讓人感到悲哀!從調查的結果來看,顯然正是過高的維權成本擋住了消費者維權之路。消費維權何時才能走出“追回一隻雞,得殺掉一頭牛”的困境?
有多高的維權成本,就有多少人選擇沉默!我們每個人都是消費者,能理解消費者的苦衷。消費者不是不想維權,而是迫於無奈。一個真實的案例,蔣先生購買9元潔面乳受騙後,打官司歷時三個多月,爲18元賠償而付出的3000多元交通費和誤工費等損失,卻未得到法院的支持。試問,類似這樣爲了一件價值很小的商品,數十次往返於商家、質量鑑定等部門之間,這樣的維權你願意嗎?爲了維權,讓你先墊付數千元的質量鑑定費,這樣的維權你猶豫嗎?而且,在維權過程中消費者還面臨取證難、投訴難、查處難、訴訟難、賠償難等諸多問題。許多消費者在消費遇到損失時,首先會考慮維權的成本是不是會超過收益,許多消費者因爲怕麻煩,在損失較小的時候都不會選擇站出來維權。可以說,維權成本過高的問題已經成爲消費者的“不能承受之重”,也是造假、售假行爲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消費決定內需,消費決定經濟。如何給廣大消費者創造一個公平、和諧的消費環境,不僅事關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更事關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在筆者看來,降低消費維權成本需從兩個方面入手。首先,必須切實減輕消費者維權的成本負擔。“誰主張,誰舉證”,這對於消費者來說,實在太難了。一方面,政府部門要堅持便民、利民、公益、服務的立場,儘量降低甚至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鑑定費用,或者規定由商家承擔相關鑑定費用;另一方面,要儘量縮短消費維權的流程,簡化程序,降低消費者維權的時間和人力成本。
其次,必須切實提高消費侵權的賠償額度。與消費者維權成本高相對比的是商家違法成本低。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行的是雙倍賠償原則,這顯然遠遠不夠。據中國消費者協會統計,中國消費者維權獲勝後,目前每案得到的賠償金平均爲700多元人民幣,而美國平均每案消費者獲賠35萬美元,是中國每件賠償額的3700多倍,“儘管國情不同,但中國賠償額度明顯偏低”。因此,有必要借鑑食品安全法“損一賠十”的做法,一方面使假造者得到足夠的教訓,使他們不敢輕易造假,另一方面使消費者能獲得高於所付出的維權成本的賠償,提高消費者維權的積極性。
(作者單位:福建省總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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