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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
陳強
“第一時間”救了不少人的“駕”,發揮了妙不可言的作用。但“第一時間”用得多了,就糊弄不了人了。
廣西桂平市“3·11”水上交通事故發生後,當地官員向國家安監總局官員趙瑞華彙報中多次提到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警方第一時間控制船主等,趙瑞華對此問道:第一時間是幾點幾分,當地官員無言以對。(3月16日中國新聞網)
一直以來,“第一時間”救了不少人的“駕”,發揮了妙不可言的作用。
其一,“第一時間”是混淆概念的“時間”。有了“第一”,時間概念就給混淆了,不論領導何時駕臨事故現場,都可以給人以最早、最快的感覺。
其二,“第一時間”是糊弄公衆的“時間”。說白了,“第一時間”不過是糊弄公衆的文字遊戲,哪個老百姓敢去質疑“第一時間”是幾點幾分?
其三,“第一時間”是應付檢查的“時間”。出了安全事故,死了人,在瞞不了壓不住的情況下,總得有應付上級檢查的法子,多數情況下,“第一時間”總能從容應對,不過,桂平官員這次遇上一位愛挑刺的安監總局官員。
其四,“第一時間”是自我表揚的“時間”。官員“第一時間”出現在事故現場,無疑能給自己加分,給上級一個負責的印象,給羣衆一個親民的形象。
其五,“第一時間”是逃避責任的“時間”。“領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對這樣“勤勉”的領導,就可減輕處罰,“雪藏”一段時間,風頭過了再復出。
然而,“第一時間”用得多了,就糊弄不了人了,但願“第一時間”在安全事故彙報中能夠從此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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