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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昨公佈2011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KTV包房價
半小時內竟然變四次
本報訊(通訊員王靜蘭莉實習生胡凱記者馬輝)不到半小時,KTV包房變了四次價。昨日,市工商局發佈了“2011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
不到半小時
KTV包房變了四次價
消費者漆女士投訴,她於去年7月13日,到西北湖的米樂星KTV唱歌,店員第一次報的包房價是777元;接着又說是口誤,現在的包房價僅666元;見消費者嫌高要離開時,店員又稱,中包只需478元。
當她同意開間中包後,就去選購零食、酒水等;20分鐘後,店員又變卦說,478元的價格,只能從晚上10時半算起。她認爲商家不講誠信,就要求退房;店員卻說,可以退房,但要扣一小時服務費88元。她一氣之下,將店家告到工商部門。
工商人員覈實投訴後,組織雙方進行了協商。經調解,店家同意退顧客88元服務費,並補償顧客112元。
賣房沒成功
中介卻拒付違約金
市民陳女士投訴,她通過百步亭順馳中介賣房,買主首付16萬,她也在中介的帶領下,到房地局辦了房屋過戶手續。後因國家政策調整,買主無法從銀行貸到餘下的19萬房款。於是,陳女士就到百步亭工商工作站投訴,希望儘早拿到房款並要求中介賠償違約金1.9萬元。工商人員覈實投訴後進行了調解,中介方最後同意:賠償違約金3500元。
手機黑屏
三次都修不好
消費者劉先生投訴,他於去年7月,花2800元網購一部摩托羅拉手機。半個月後,就開始出現黑屏,售後部門維修了3次,都未根治此病。其間,售後人員開具了兩次維修單;因總是修不好,他就想換個手機。但售後人員卻說,此故障不屬於性能故障,不符合換貨條件,而拒絕換機。於是,消費者就向工商部門投訴。
工商人員接投訴後,約雙方一起進行了調解,廠家最後同意,爲消者換個新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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