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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虎毒不食子”,舐犢情深是人類樸素的本能,但25歲的年輕母親胡光宇,因瑣事和丈夫產生矛盾後,萌生自殺之念,但擔心女兒一人留在世上遭罪,將女兒悶死後割腕自殺。這個孩子來到世上不過一年時間,卻被殘忍的母親剝奪了生命,讓人思之不免潸然。
胡光宇已經站在了審判臺上,等待她的是法律嚴懲,我們不必用過於狠毒的語言批判她。她是害人者,何嘗不是受害者?
如果不是飽受丈夫的拳腳相加和暴力語言恐嚇,她也許不想尋短見,也許就不會做悶死女兒的傻事。“家和萬事興”,小兩口過日子應該和和睦睦,即便有糾紛,也不妨“牀頭打架牀尾和”。但殘酷的現實是,不少家庭已經成爲肆意上演“全武行”的場所,統計顯示,全國婦聯近兩年接到關於家庭暴力的投訴達5萬餘起。爲了避免更多的人倫慘劇,是時候加快反家庭暴力立法,用法律管住家暴的拳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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