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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敏
最近,家住浙江省台州市白塔小區的林女士3年前買的某品牌空調突然壞了,經多方聯繫,廠家維修人員終於上門來檢查,可檢查後卻稱無法維修:“這款空調廠家已停產,原廠出的配件已經找不到了,如果要修理的話,只能到廠家訂做配件,很麻煩而且價格很高。”林女士無可奈何,最後只好換了一臺新空調。
生活中,市民因這些退市家電引發的煩惱還真不少。有的冰箱用了多年冷藏箱變成了“冰凍箱”,電暖器光吹冷風不制暖,電熨斗的盛水容器摔壞了……想要維修時才發現廠家不是倒閉就是產品退市,這些家電到哪裏去更換配件?
“售後服務難以保障,這是退市家電投訴的焦點所在。”台州市工商局消保分局一名負責人表示,企業自營的售後服務中心往往隨着企業退市一夜之間人去樓空,而退市家電的零配件難找,這些退市家電在維修的時候,修理商往往以各種理由加以迴避和拒絕,因爲他們知道,家電維修兩次仍修不好,按照規定應該調換同型號的產品,可同型號的產品廠家已經不再生產了。
那麼,如果你不小心買了退市家電,並在用後不久發生質量問題,應該怎麼辦?
浙江利羣律師事務所律師阮濤濤認爲,雖然某種品牌某一型號的電器已不再生產,但只要該生產企業仍存續經營,消費者在“三包”期內若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可先聯繫該產品的生產廠家或者其指定的特約維修點進行維修。律師表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經銷商先行負責”原則,不論退市電器的生產廠家是否存續經營,經銷商都應當承擔退市電器“三包”期限內的售後服務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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