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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海紅
婆婆是農村人,沒什麼文化,人也樸實善良,一向逆來順受,因此在生活消費中,常常吃虧上當,也不知拿起法律的武器來維權,還說“吃虧是福”。我告訴婆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受保護的,當消費者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我們應拿起法律的武器來討回公道。
接着我給婆婆講了關於維權的時間、證據等常識。聽了我的講解,婆婆認識到維權的重要性和好處,還直誇我有文化。中午做飯時我發現電飯鍋壞了,婆婆說這是去年買電視機時,商場搞促銷送的贈品,沒有發票,用了一個月就壞了,因爲是不花錢的贈品,人家肯定不會“三包”的。我說贈品也是他們商場的,應該在“三包”範圍之內。我讓婆婆找來購電視機的發票,看日期還不到一年,發票上寫着“贈品電飯鍋已領”。
於是我帶上婆婆直奔那家電器商場,我找到商場的負責人,說明情況後,負責人說贈品是附屬物,不在“三包”範圍內,所以不負責包修包換。我說,你們如果不包修,我打“12315”到消費者協會投訴。看那商場負責人一副不屑的樣子,我又對他說:“不退換可以,等我把這件事情寫出來曝光在報紙上,可別怪我。”這招果然奏效,那負責人說話口氣馬上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說:“大姐,這樣吧,我給你換個新的怎麼樣?”
就這樣,我順利地爲婆婆維權成功了,婆婆非常佩服我。後來婆婆在消費中遇到缺斤短兩、僞劣產品、過期食品時,都用我教她的維權知識討到了說法。
漸漸地婆婆維權的事在村裏傳開了,村民們在消費中每每遇到欺詐行爲,都來找婆婆幫他們討回公道,婆婆成了村裏的“維權隊長”。
(作者單位:河南洛陽河柴重工精工製造廠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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