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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宏鵬黃輝通訊員傅龍根2004年7月,鍾娜與郭崗經他人介紹後登記結婚,後來,生意越做越紅火的郭崗經常以工廠加班爲由夜不歸宿。2011年10月,鍾娜無意中獲知郭崗與工廠女祕書陳小玲產生了婚外戀。但郭崗否認此事。
爲了獲取丈夫出軌證據,鍾娜採取非法手段在第三者陳小玲家中偷偷安裝了一個針孔攝像頭,並偷拍到一段親密鏡頭。鍾娜持這段偷拍到的錄像視頻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二人離婚。
近日,法院審理後對這一違法證據不予採信,駁回了原告的離婚訴求。
-以案釋法
違法獲得的證據難獲支持
審理此案的江西省新干縣人民法院認爲,根據《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8條規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爲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在本案中,鍾娜採取非法手段在他人的房屋中安裝攝像頭偷拍取證,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其提供的證據是建立在違法基礎之上的,並且該段視頻中的人物圖像模糊不清,無法辨析圖中人物。據此,法院作出瞭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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