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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鬆黃潔實習生王天穎2010年9、10月間,小杰因單獨或夥同他人盜竊摩托車案發被抓獲,摩托車價值2430元。到案後,公安機關調取的戶籍登記顯示,小杰的出生日期爲1996年5月,未滿16週歲的小杰尚未到負刑事責任的年齡。但小杰卻堅稱,自己是1994年8月8日出生。經過多方調查,小杰及其父母均認可,小杰確實已滿十六週歲。最終,北京市東城區檢察院按照小杰自報的年齡向法院提起了公訴。
近日,北京市東城區法院一審認定小杰的行爲構成盜竊罪,但免於刑事處罰。
-法官釋案
給迷途知返的孩子一個機會
據瞭解,小杰性格內向卻很喜歡摩托車,可家裏經濟條件不好,無法滿足他的這個要求,於是他便想到了偷。法官解釋稱,作出如此判決主要考慮到小杰犯罪時尚未成年,且在因盜竊行爲被抓獲後,認罪悔罪,並且退賠大部分贓款。他在明知坦白真實年齡要定罪判刑後依舊向警方坦言,他的坦誠讓法官們看到了這個男孩可貴的品質,合議庭希望給迷途知返的孩子一個重新學習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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