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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2月28日《新京報》報道:衛生部新聞發言人鄧海華昨日再次迴應“保定非典傳言”,稱已排除SARS、甲流等,並確診爲腺病毒55型引起的呼吸道感染。另外,河北省保定市公安局網站消息,“保定非典傳言”發帖者已被勞教兩年。
筆者認爲,任何人都可在網上發佈信息,如果不加規範,以至謠言滿天飛,社會將不堪其擾,民衆將不堪其憂,謠言之害可謂罄竹難書:物價造謠,造成搶購,危及民生;災害造謠,風聲鶴唳,人心惶惶;股市造謠,漲跌無序,傷害慘烈。網絡造謠之害,豈可盡述?
曾經發生過有人在日本核泄漏事件中謠傳海鹽受污染消息,於是上演了一場囤積食鹽的鬧劇,有人搶購的食鹽居然能吃上數百年。
曾經發生過有人造謠地震將發生的消息,於是滿城人棄家而出,露宿過夜。
曾經發生有人造謠股市的不實之詞,於是興風作浪者賺個盆滿鉢滿,普通百姓虧損累累。
於此看來,網絡先進是雙刃劍:依法而行事,則人受其益;違法而動,則人受其害。如果讓不實之詞充斥網絡之上,人們不但無所適從,更會落到“無可措手足”的地步。要消除害羣之馬,就要對故意造謠者繩之於法,不如此則不逞之徒無所忌憚,網絡就將成爲多事之秋,民不得安寧矣!
有人以爲,散佈謠言只是口舌之錯,小事一樁,無需加以懲戒,卻不知古往今來,有多少人生悲劇都發生在“謠言之中”。
遙想當年淝水之戰,人們都將其當作以少勝多的戰例,可又有誰知道前秦百萬之師喪於東晉八萬之衆卻是因爲一句謠言。秦兵半渡淝水正與東晉交戰之時,陣後卻有人造謠:“秦兵敗矣”,兵士信以爲真,紛紛後退,陣腳大亂,於是兵敗如山倒,直至混亂到風聲鶴唳,草木皆兵的境地。由此看來,一句謠言致百萬之師於死地,這謠言之害豈是小事一樁?
對待信息科技,當取其利而避其害,網絡因爲傳播快,影響廣,更不可忽視謠言惑衆的社會危害性。要去其弊則要嚴加管束網絡的違法亂紀行爲。像這位SARS流感的造謠者爲提高網絡的點擊率,不惜以損害公衆利益爲代價,其行爲觸犯了法律,何冤之有?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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