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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對物業實行酬金制,賀田尚城不是頭一家。早在2008年8月1日,江乾區靜安花苑就推出了酬金制。據報道,一年下來,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達到100%,這些結餘的錢,成爲第二年改善小區綠化的資金。
另外,上海的玉蘭花苑用的也是酬金制,由業主預交物業服務費,其中一塊是給物業公司的酬金,一塊是物業服務的支出。業主親自參與預算、監督,做到明明白白消費。小區物業扭虧爲盈,從年虧損10萬元到扭虧爲盈,只花了短短一年的時間。
而賀田尚城的酬金制看起來和玉蘭花苑類似,直接從物業費中拿出百分之十作爲給物業公司的酬金,剩下的部分才用於支付物業公司工資和小區物業維護、修理等等,這就好像提前給物業公司發了“年終獎”。
賀田尚城業委會的夏紹鋼副主任還說,如果這剩下的部分,不足以維持小區的運轉,到時候可以張貼公示補收物業費。業委會甚至連“後路”都想好了,物業公司似乎沒有虧損的可能性。
那麼,雙方的矛盾爲何愈演愈烈?主要還是對於資金的監管問題各持己見。互不信任的雙方,如何能做到真正的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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