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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盛物業董事長李士和昨天接受了記者採訪,對於業委會不肯解僱宋主任的事,李士和覺得很納悶,他說:“我實在想不通,爲什麼小區業委會要維護一個挪用公款的人?”
據高盛物業方面稱,今年年初公司裏有好幾個工作人員反映,說公司說好發放的1500元年終獎,卻只給他們300元或者500元。
李士和說,“後來我們查到,是宋某私吞了,私設了小金庫,證據都有的,一共3萬多元。這次我們是寧爲玉碎,不爲瓦全,當時想報警,後來宋某上交了這些公款,並自己寫了辭職報告,纔沒報警。”
至於高盛物業是不是對酬金製表示牴觸,李士和說,就算再換新的管理處主任去賀田尚城,他們還是會繼續履行合同上的約定,實行酬金制。目前,宋主任手上的印鑑已被高盛物業收回。
李士和說,希望能和業委會再協商一下,如果不行,那隻能走法律程序,因爲解除合同,也不是業委會單方面說了算的,雙方是平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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