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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銀行業經過多年的不斷髮展,自身盈利能力和市場競爭力不斷提高。得益於俄羅斯政府重視完善監管,銀行的抗風險水平穩步提升,俄金融體系平穩度過了經濟危機的最困難時刻,保持了盧布匯率穩定,有效支持了俄國民經濟的復甦,同時也爲俄銀行業迎來了自身發展的新機遇,2011年俄羅斯銀行系統利潤增長了57.6%,達到8480億盧布。
目前,俄中央銀行和俄財政部共同承擔了對俄銀行的調節監管功能,其中俄央行負責對俄各銀行經濟、金融和會計方面進行考察,審覈新設銀行的申請,監督銀行的日常經營。俄財政部則側重於監督檢查銀行稅務的功能。
在整個入世談判過程中俄羅斯尤其注意加強對本國金融市場特別是銀行業的保護。爲此,俄羅斯採取了多種措施:一是加強外資銀行進入俄羅斯金融市場的准入控制。俄法律對外資銀行有嚴格的限制性規定,外國資本在俄銀行總資本中的比重不得超過12%。根據俄入世承諾,俄央行未來將取消外資銀行在俄設立子行的限制規定,而目前只允許外國銀行在俄成立具有法人資格的單獨銀行,不允許外國銀行在俄建立分行。二是對外國金融機構在俄金融活動進行嚴格監控,嚴格管理包括外資銀行在內的所有銀行的現金流動。根據《俄羅斯反洗錢法和打擊恐怖主義法》等法律防範外資金融機構中相關人員利用俄銀行進行洗錢操作。三是保證國家對金融市場的有效監管權力。根據《關於銀行和銀行業務聯邦法》等法律,一旦發生對俄金融安全、經濟安全產生不利情況的時候,俄政府能夠立即限制已允許的外資銀行在俄境內的業務活動,從而確保俄的國家利益。
俄羅斯政府鼓勵銀行間的整合併購,幫助俄銀行做大做強。首先,提高銀行的准入門檻,淘汰競爭力弱的銀行,提升俄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力。目前,俄現有銀行的註冊資本金最低標準從2012年1月1日起提高至1.8億盧布。其次,政府支持銀行系統的整合,資產向大型銀行尤其是國有銀行轉移。俄央行公佈分析報告顯示,截止到今年1月1日,俄排名前五大銀行擁有資產超過20.8萬億盧布,佔俄銀行總資產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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