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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的商業銀行向顧客徵收各種服務費已有20年的歷史。1991年韓國改變金融政策推行利率自由化,激烈的市場競爭縮小了存款與貸款之間的利率差,使得銀行的貸款利潤大幅縮水。商業銀行便以此爲由將許多免費服務項目變成了收費服務項目。
2011年10月,韓國的金融消費者聯盟針對4大商業銀行的服務費項目做了統計。統計顯示,這4家銀行的收費項目最少的爲109個,最多的達到195個。金融消費者聯盟還主張,過去4年銀行純利潤的57%來自於服務費。該組織據此批評銀行收費過重。但據韓國金融研究院的研究顯示,從2008年到2010年,韓國商業銀行的服務費收入佔整個營業利潤的比重平均爲7.1%,與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還處於比較低的水平。韓國金融研究院的分析認爲,這主要是因爲韓國商業銀行的服務費結構仍偏重於窗口服務費之類的“小錢”,而通過企業併購中介或企業上市等高級服務掙的“大錢”還很少。
在韓國,銀行服務費由銀行自主決定,各銀行的服務費價格大同小異。對於銀行的服務費設置,政府有監督和指導作用,但政府一般採取成本分析的辦法對服務費價格進行引導。一是通過市場調查將國內外同類銀行的服務費價格進行比較,二是評價收費結構是否給消費者造成負擔,三是衡量收費項目佔銀行業務的比重是否合理。2011年針對消費者對於銀行收費的不滿,韓國金融監督院對銀行進行成本分析並於9月份針對消費者反映強烈的服務費項目向銀行發出了調整勸告。受此影響,4大商業銀行在10月份下調了部分服務費價格,其中匯款和自動取款機服務費平均下調了38%。
2011年韓國18家銀行的服務費總收入達到4.9萬億韓元,較上一年增加了11.4%,但針對個人顧客的服務費收入正在逐漸減少。據金融研究院的研究顯示,2006年針對個人顧客的服務費收入爲6900億韓元,2011年減少爲5800億韓元,該項收入佔整個服務費的比重也由2006年的12%下降到2011年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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