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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石家莊3月18日電
秦皇島一男子利用別人的身份信息騙辦了36張銀行信用卡,惡意透支達38.8萬元。日前,齊某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萬元。
2011年3月初,李女士因業務需要辦了一張中行的信用卡,在使用時被告知,因信用額度不足無法透支。李女士通過銀行查詢,發現自己名下確有一張鈦金卡透支1萬元,長期未還。李女士仔細回憶,確定自己從未辦過這張卡,隨後將情況反映給銀行。銀行工作人員經調查後,發現開發區某單位的齊某有重大嫌疑。齊某的前妻和李女士是朋友,李女士曾經將身份證複印件交給齊某前妻做過貸款擔保。在隨後的調查中,銀行又發現13張發生大額透支的信用卡可能與齊某有關聯,透支總金額本息共計20餘萬元。
經調查,齊某在2010年初至2011年3月間,利用以前爲別人辦貸款和信用卡時留下的身份證複印件、戶口簿複印件等材料,花錢刻了假公章,開了假工資收入證明,先後在秦皇島市各家銀行辦了36張信用卡,惡意透支總金額合計38.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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