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濟南時報》報道“就目前而言,人保部針對公務員聘任制暫沒有統一的試點文件,實施辦法都是地方自己制定的。”3月14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改革試點不光沒有針對試點城市制定統一的指導性文件,甚至連試點的區域都是各省市自行申請的,而非國家強行指定。
所謂公務員聘任制是指國家機關根據工作需要,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對不涉及國家祕密的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和輔助性職位,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以合同的方式進行聘用的制度,合同期一般爲1-5年。
據記者瞭解,江蘇、湖北、河南、四川等地均表示年內將試點聘任制公務員制度,並正在紛紛根據自身特點醞釀試點相關的地方性文件。
其實,公務員實行聘任制這一做法,深圳、上海等地3年前就分別有所涉及。它們紛紛採取的是一個增量的改革,也就是說原來的公務員隊伍不動,只對新公務員試行聘任制,簽訂聘任合同,實行協議工資,建立養老保險制度。
蘇海南同樣向記者表示,試點剛剛開始,公務員聘任制“十二五”期間能否實現全國普及暫無定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