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海口3月18日電(記者周慧敏)記者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省學前教育資助實施方案(試行)》日前出爐,海南省適齡孤兒、殘疾幼兒及家庭經濟困難幼兒在正規幼兒園求學可獲資助。
從2012年秋季學期起,海南省與市縣共同設立生活費補助資金,用於資助海南各級各類幼兒園在園幼兒中的“三類幼兒”,按照每人每天補助2.5元及每年資助10個月測算,平均資助標準爲每學年750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