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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今天在此間公佈的京滬高速鐵路建設項目2011年跟蹤審計結果顯示,其在物資採購、工程管理、環保和徵地拆遷、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四大問題,涉及違規資金近百億元。
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司長徐愛生指出,京滬高鐵四大問題主要集中以下方面:首先,在招投標和物資採購管理方面,土建施工和個別物資採購招投標不規範。比如京滬高鐵全線的土建施工招標沒有認真執行有關的招投標法規時間的規定。另外個別物資採購沒有按照規定招標,涉及金額8.49億元。
在工程建設管理方面,個別工程管理不到位,比如京滬高鐵取消了部分路段的風屏障,造成了4.13億元的物資閒置。
在環境保護和徵地拆遷等方面,沿線個別地方的基層單位套取、截流、挪用徵地拆遷資金達到了4.91億元。比如南寧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2008年10月就使用虛假資料申請徵地補償款1.4億元。
在建設資金使用方面,截止到去年5月底,京滬高鐵土建占房工程等施工企業欠付656家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欠付1471家施工隊的工程勞務款一共82.51億元。
截至去年6月底,這條中國歷史上建設里程最長、投資最大、標準最高的高速鐵路全部完工,實際完成投資達1962.66億元。(記者趙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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