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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3月21日專電(記者塗銘李江濤)花先生攜女兒乘飛機外出旅遊,沒想國航更換機型,乘機過程中飛機設備漏水造成其重要文件被浸泡及衣物被污染,事後,花先生以國航涉嫌欺詐將國航訴至法院,要求賠償雙倍購票款7960元及精神損失費2000元。記者21日從北京市順義區法院獲悉,該院已開庭審理此案。
原告花先生訴稱,他於2012年1月22日購買機票2張攜女兒去日本辦事旅遊。在國航代售處購買機票時,花先生告知代售處自己腰椎曾受過傷,希望能乘坐寬體客機。售票處同意並確認出了電子客票機型爲波音767、777寬體客機兩種機型。然而,2012年2月10日,花先生乘機時發現,國航已將當次航班機型更換爲窄小機型波音737,並且事先並未告知他本人,於是他要求國航退票或改簽,但均未獲同意。在乘機過程中,該航班還發生漏水事故,造成他衣物污染、重要文件被浸泡。花先生認爲,被告國航構成欺詐,請求法院判令國航向他雙倍賠償機票款7960元,精神損失費2000元,訴訟費由國航承擔。
被告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辯稱,蒙特利爾公約以及民用航空法均不涉及對於航班機型變更的賠償,原告的賠償請求沒有法律依據。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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