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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近日,湖南人諶某在深圳被執法人員拖上城管車,毆打後丟棄於高速路隧道口附近。20日,東門街道執法隊稱,打人者是“臨時勸導員”。
27歲的湖南人諶某以叫賣塑料玩具爲生,他說,本月16日在東門見執法人員把一開殘疾車的老漢打倒在地,於是走上去,瞪着幾名執法人員,對方罵他“哪裏來的四眼田雞”。諶先生回以“狗腿子”稱呼。之後他被對方拖上執法車。諶說,三名執法人員用警棍打傷了他的頭部、背部、臀部、手臂等,將他拉到清平高速路邊逼他下車,隨後揚長而去。
事後,羅湖城管局、東門街道辦均否認打人者是街道辦執法人員。20日,東門街道辦執法隊向媒體發出情況說明,稱打人者是步行街上的“臨時勸導員”,當時在勸離乞討人員,遇諶某圍觀起鬨。勸導員與諶某發生口角,繼而肢體衝突。臨時勸導人員超越職責擅自將諶某拉上車,帶到羅湖區清水河鳳儀山附近,將其毆打後自行離去。警方已鎖定並找到3名打人者,將進行治安處罰。步行街已對臨時勸導員作勸退處理。相關人員對受害者進行慰問道歉,並表示承擔民事責任。
據多位目擊者稱,打人者身穿城管制服,做的不是勸導乞丐的工作,而是收繳非法營運電單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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