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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爹,是前一陣子的網絡熱詞,而小短裙呢,是最近才火的。網民很有才啊,把新舊熱詞進行組合,於是,小短裙坑爹,又成了一個熱詞。
古代有一個婚姻制度,跟如今的“小短裙”性質類似,爲什麼?太誘惑了。這個制度是關於納妾的,用現在的語言來說,就叫“二奶制”,“妾”是小老婆的身份。
那麼,古代“二奶制”出現以後,誰纔是真正的受益者?
《禮記·昏義》中有言:“古者天子後立六宮,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規定了皇帝應娶多少小老婆。意思比較明白:天下是你皇帝的,但並非天下女人都歸你一人享用,得有個底線。可惜這個規定在“六宮”上出現了漏洞,沒有規定六宮裏該裝多少女人。
於是,帝王們很開心地鑽空子,有名分的女人已經不少了,還大肆往六宮裏充填女人。不能給名分沒關係,她們用的錢、吃的飯、穿的衣、住的屋,都是帝王家的,跟帝王的小老婆也沒啥區別。
歷史上,秦始皇、漢武帝、唐玄宗等人,哪一個後宮裏不是養了成千上萬個女人?哪一個不是左擁右抱、天天做新郎?像明孝宗一輩子只與張皇后一人同起同臥、恩恩愛愛,身邊再無其他嬪妃的皇帝,恐怕要千年等一回才能出現一個。
《公羊傳·莊公十九年》對諸侯做出規定:“諸侯娶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侄、娣從。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諸侯一聘九女。”到了漢代,又出現了士大夫娶“二奶”的規定,如史學家蔡邕在《獨斷》中稱“卿大夫一妻二妾”,有特殊貢獻的,可以娶八個妾,“功成受封,得備八妾”,一般的只能娶兩三個。
制度歸制度,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是忙着搶,貴者、長者憑着權勢霸佔賤者、幼者的妻女爲妾的例子很多。二是忙着買,古代允許買妾,認爲合理。三是忙着樂,如晉代那個富得流油的石崇,就在家裏養了幾千個美女。這就是男權社會,只要你包裏有錢、手裏有權,是個男人,就能擁有無數女人。
同樣的婚姻制度,不一樣的三六九等,對老百姓顯得很不客氣。皇帝可以擁有女人“多者萬計,少者逾千”;諸侯士大夫可以妻妾成羣,享盡齊人之福;而廣大的庶民,制度規定“庶人一夫一婦”,只能娶一個老婆,“二奶”是絕對不準娶的。如果偷偷娶了,就是違法,要受到嚴懲。歷朝歷代都有相關懲治辦法,如明代就規定“違者笞四十”。
《元史·良吏》記載了一個叫譚澄的主管農業的官員,是個好官,心繫百姓,很能爲百姓着想。不僅解決了人們的溫飽問題,連香火問題也一併考慮上了,他上書忽必烈,請求允許普通男人納妾,“不孝有三,無後爲大:宜令民年四十無子聽取妾,以爲宗祀計。朝廷從之,遂著爲令。”忽必烈居然同意了,從而元朝的普通男人有了“包二奶”的權利。
然而,前提是你必須有錢,養得起第二個甚至更多個的女人才行。實際上,以元代庶民貧困的生存條件,這條法律形同虛設,大多數老百姓根本無力另娶。
在性觀念相對開放的大明朝,前一百多年裏,庶人“包二奶”依然不被允許。直到嘉靖年間才放寬了限制,“至於庶人,必年四十以上無子,方許奏選一妾。”至清朝,這個律條被廢止,只要條件允許,人人可以納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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