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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3月21日訊記者郄建榮環保部今天公開了對福建高科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等6家環境影響評價機構的處理通報。環保部強調,嚴禁採用外單位人員“掛靠”等方式申請資質。
環保部稱,該部近期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資質審查與抽查中發現,部分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存在提供虛假材料、違規開展業務等問題。
其中,福建高科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因隱瞞有關情況、提供虛假材料,借用多名外單位人員作爲本單位環境影響評價專職技術人員,被環保部限期整改一年;存在同樣違規行爲的常州市環境科學研究院和浙江省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被限期整改6個月。
因未按規定開展環境影響評價業務,三家環評機構及項目負責人被環保部點名通報批評。
這三家機構分別是:上海寰球石油化學工程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汪偉興,2010年12月該公司編制的《達塔(上海)倉儲服務有限公司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按規定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上海市環境保護科技諮詢服務中心及其項目負責人陳國忠,2011年2月編制的《金山新城區E25地塊商品房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未按規定由相應類別的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主持;山東同濟環境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在資質申請材料中提供的環境影響評價業績未按規定採用存檔原件複印件,編寫人員情況與實際不符。
環保部要求,三家被限期整改機構應儘快將所涉及的外單位人員予以清退,三家環評機構在整改期間不得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環保部同時明確提出,環保系統中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管理及監測人員,不得向環評機構出借環境影響評價崗位證書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對發現有關出借證書等違規情況,環保部將記入環境影響評價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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