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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張士海汪彥記者杜曉江蘇省淮安市某區的胡某,原是村裏的一名幹部,因村民顏某懷疑村賬務有問題,遂多次到鎮、區信訪。胡某對此懷恨在心,竟找人將顏某打成輕傷。近日,胡某及其找來的同夥分別被淮安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案發當天,胡某找來了兩位朋友,買了兩根棒球棍和一根甩棍放自己車上,準備作爲毆打顏某夫妻的工具。胡某等人在顏某夫妻回家必經的路上等候。不久,顏某夫妻騎一輛電動車迎面過來。胡某的幾個朋友立即下車,手持棒球棍對顏某夫妻一陣拳打腳踢。經鑑定,顏某身體5處損傷程度均構成輕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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