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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宏鵬黃輝通訊員李澤榮鍾宜華紅豆杉是國家一級珍稀瀕危保護植物,有些人卻受利益驅使鋌而走險。近日,江西宜豐縣人民法院一審以被告人王某犯非法採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0元。
經審理查明,2011年6月,江西萬載縣農民王某夥同王某某(在逃)攜帶油鋸,竄至萬載縣高村鎮同心村蛤蟆坑組村民經營的庵場口山場,非法採伐一株蔸徑爲44釐米的南方紅豆杉,並製成1米至1.5米的長短筒7至8段,兩人將3段小的扛到王某某屋後樹叢中藏匿,後被森林公安查獲。該案由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宜豐縣人民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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