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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金世遺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近日下發通知,批准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關於2012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提出,深入推進機關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提出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適時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人民網)
實際上,以上新聞所說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就是指“一般公務用車改革”,即:用於辦理公務、機要通信、處置突發事件等公務活動的機動車輛的改革,與民衆想的公車改革,即取消“一把手”的特權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這一點從李毅中的“領導幹部用車屬另外一個系統”的回答中可得到證實。換句話說,即便國務院出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也不會考慮取消“一把手”的特權車的。
或許有人會不同意筆者的觀點,因爲,如果國務院僅僅出臺“一般公務用車的改革方案”,那麼,這個方案應只停留在“管理”的層面上,與“改革”還有一定的距離,嚴格地說,還不能用“改革”一詞來表述。可現在,國務院已用了“改革”兩字,這也說明公車已被擺上了“改革”的層面。換句話說,國務院決心要扼制“車輪腐敗”,讓公車改革得到廣大民衆的支持,就必須有取消“一把手”特權車的勇氣。毫無疑問,國務院如果站在這個高度上對公車實行改革,那麼,首當其衝的“一把手”就是縣級的“一把手”了,即首先要取消縣級領導幹部,即縣委書記、縣長的特權車,這纔是得到廣大民衆支持的公車改革的第一步。
或許還有人會問,取消“特權車”爲何要從縣級開始呢?對此,筆者以爲,從官場的角度來看,縣官是最小的官,利益改革就是從小官開始的。俗話說得好,官大一級壓死人,所以,凡是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改革,即便是做做樣子的改革,也都是從下而上的。比如,官員財產公示,有些省在搞試點,從他們試點情況來看,也都是從最基層開始的。因爲,越是基層的幹部,其非法財產越少,就越有利於公開。再比如,領導幹部聘任制,或全國公考領導幹部職位,也都是在基層搞試點的。從這個角度來看,取消特權車,不從縣級領導幹部開始,難道還從省部級領導幹部開始不成?
而從人民的角度來看,縣官是直接面對人民羣衆的官員,所以,縣級也是社會矛盾最集中,最容易誘發的官階。人民羣衆看到的“車輪腐敗”,最突出的當然也要數縣級官員了。雖然如此,縣級也是最容易消化社會矛盾,平息民衆怒火的官階,只要腐敗沒了,社會也就穩定了。所以,從化解社會矛盾,消除社會不穩定因子的角度來思考,取消特權車就更應從縣級領導幹部開始了。
可見,無論是從官場的角度來看,還是從民衆的角度來看,取消縣級“一把手”特權車,無疑就是國務院適時出臺的公車改革方案的核心內容之一。反之,公車改革就只會成爲一句空喊“口號”或被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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