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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今年要做十件環保實事
一、加強流域綜合整治。完成省人大督辦的淡水河、石馬河等重污染跨界河流階段性整治目標,實現流域水質明顯改善。
二、提升污水處理能力。全省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100萬噸,新建成污水收集管網1000公里,珠三角中心鎮全部建成污水處理廠。
三、發佈空氣質量信息。珠三角城市剩餘約60個空氣自動監測站點將於6月5日前對外公佈監測數據。
四、加強大氣環境治理。完成3000個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項目,全省水泥企業全部安裝高效除塵設備,加油站、油庫及油罐車基本完成油氣回收治理,珠三角在役30萬千瓦以上燃煤火電機組全部完成降氮脫硝設施改造。
五、推進農村環境保護。抓好100條村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示範工程,推動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建設,建成國家級、省級生態村鎮20個以上。
六、強化土壤污染整治。加強土壤污染源頭綜合治理,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行動計劃,全面完成鉛蓄電池企業污染整治,搬遷或淘汰255家重金屬污染企業,推動大寶山礦、蓮花山礦等地重金屬污染整治。
七、推動產業綠色升級。建成10個重污染行業綠色升級示範園區,指導推動800家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覈。
八、嚴厲打擊非法排污。深入開展整治違法排污企業專項行動,開展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和電鍍行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聯合省監察廳對羣衆反映強烈10個重點區域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
九、拓寬公衆參與渠道。出臺環境保護行政決策強制聽證事項目錄,擴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加強環境信訪工作,對公衆檢舉、揭發、曝光的環境違法行爲,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查實。
十、實施環保便民服務。年內取消環保管理事項2項,下放環保審批具體事項29項,轉移環保管理職能11項;加快推進地級以上市環保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網上受理,對省重點項目開闢“綠色通道”,10天內辦結環評審批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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