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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孫思婭通訊員金枝)男子黃某購買仿真槍後,在家中向對面樓房射擊並打破了鄰居的玻璃。昨天記者獲悉,海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對黃某批捕。
2011年9月至2012年1月,31歲的黃某花19000元網購了三把代號爲“兔子”的仿真槍。
2011年10月23日、2012年2月20日,黃某分兩次在家中臥室陽臺上,使用其中兩支仿真槍向對面居民樓發射鉛彈20餘枚,其中部分鉛彈射中居民於某及敬某家中的臥室窗戶。2012年2月20日,於某報警。次日,警方在黃某家中將其抓獲,同時起獲三支槍狀物和道具等。民警後將槍狀物及刀具送檢。經鑑定,送檢的三支槍狀物均爲槍支。送檢的刀具中,軍刺一把,尖刀兩把,砍刀一把均爲管制刀具。
黃某到案後,稱自己收集上述物品沒有其他目的,純屬個人愛好。檢方認爲黃某已經涉嫌非法持有槍支罪並對他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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